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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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5-29 00:05:45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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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飞快
一转眼,2019已如期而至了!
再过几天,
中小学生将迎来他们的寒假!
孩子们本应该是这样的心情
▼
可本应属于孩子们最欢乐的时光,
却被各种寒假集训、补习抢走了!
不只学生们叫苦不迭,
对家长们来说,
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
1月10日,
沈阳市教育局召开,
全市教育系统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2019年寒假期间安全,
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这不仅能让孩子们少挨这份儿累,
也可以减少家长们的经济负担!
治理重点十大方面
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中小学校(幼儿园)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他物品为名滥收费用的行为。
如有违规,严惩不贷!
按照“查实必纠、纠必问责”的原则,对违规问题应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市)要在三天内形成处理意见,并报同级纪委监委备案。
▼
●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校级干部参照《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一线教师、教研员、中层以上学校领导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违规人员如有省特级教师,各级首席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
●违规人员如是中共党员的,报请纪检部门根据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有偿补课的违规收入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全额返还。
●对一所学校一个年度内被查实三起以上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按照《处理办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对查实存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分。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问题管理职责的学校及区县(市)教育局,按照《处理办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的主体。校长是本校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监督管理抓到位。
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
和平区教育局 31317710
沈河区教育局 24810963
铁西区教育局 25128237
皇姑区教育局 86266710
大东区教育局 88502214
浑南区教育局 24821703
于洪区教育局 25346232
沈北新区教育局 89864824
苏家屯区教育局 89129897
辽中区教育局 87881008
新民市教育局 87852501
法库县教育局 87105527
康平县教育局 87337170
沈阳市教育局 22857796
去年暑假,
沈北新区正风肃纪第十五监督组,
就接到过举报电话,
并且查处了一起,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两名教师向学生退还
其违规收取的补课费109000元。
2018年,
沈北新区教育局已处理
违规补课教师6名,
退费37.5万元。
关于市教育局重拳整治
寒假违规补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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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封葑
新媒体编辑:董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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