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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管理员_天津人力资源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5-07 15:08:27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101

天津市人力资源管理员

天津市人力资源管理员

  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60人

天津市人力资源管理员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144名、会计14名、保健医2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19年、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书;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等。

  (温馨提示: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 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6.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5年7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5日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

  8.具有天津市居民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东区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2021年6月29日起,在中天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cnthr.com)、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星期一)9:00至2021年7月9日(星期五)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7月5日(星期一)9:00至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cnthr.com)

  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1年7月12日9:00-11:30、14:00-16:00到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三楼308室),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中天人力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3266305)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师岗位为《教育综合知识》、会计岗位为《会计基础知识》、保健医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会计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所从事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9:00至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照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1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英语等级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至7月27日(星期二)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河东区少年宫(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78号)。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部分,会计、保健医岗位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2021年8月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时间: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9:00至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17: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9:00至8月1日(星期日)14:00。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按结构化面谈和试讲各占50%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5.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21年8月6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工作由河东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天人力资源网站、天津河东政务网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项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技术咨询电话:022-23266305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4150712

  监督电话:022-24120332

  (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宝坻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520人

  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0人,其中招聘教师507人、会计11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本方案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天津市户口,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7日,天津生源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外国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2.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及名额

  具体条件及名额见《天津市宝坻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工作时间需要调整的,相关安排将通过短信发送到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予以关注。考生也可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1年7月1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bd.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9:00至2021年7月12日17:00结束。

  审查时间:2021年7月8日9:00至2021年7月13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21年7月8日9:00至2021年7月14日17:00结束。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21年7月16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7月25日9:00,逾期系统关闭。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25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提前打印准考证,以免错过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按学科统一考试,试卷为百分制。招聘教师岗位的,试卷组成为20%的教育综合知识加80%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招聘会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4.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5.考生于2021年8月5日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也可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6.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8月7日-8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分组安排、地点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2.已经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但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含)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认定机关出具教师资格证待发证明(须已提交认定材料,证明中包含待发证时间等内容),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宝坻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尚不能提供学位认证报告的,需现场签订《承诺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生源地,政治面目,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需提交天津市生源证明,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综合性大学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

  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非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报考职位九、职位二十一政治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或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五)面试

  1.招聘教师岗位的(不含心理教师),面试按照同学科岗位同内容同问题的原则,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招聘心理教师、会计和职位五十四岗位的,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3.面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每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请提前打印准考证,以免错过面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8月13日9:00-8月14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4.考生于2021年8月18日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总成绩,也可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5.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由区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选岗。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后,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报考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2-29262910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津南区南开学校公开招聘94人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4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定向分配至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工作。该学校于2017年建成开办,是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传承和弘扬南开精神,秉持南开办学理念,融合传统与创新,打造新时代南开“新”精神。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10年及以上教龄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如果毕业证上标注为所学专业一级学科,需提供成绩单和毕业生推荐表证明所学方向与招聘条件要求专业相一致。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社会人员须具有天津市户籍,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5日,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天津市户口:本市家庭户口;本市集体户口;天津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读,入学前具有天津市户口(生源地是指考取大学本科前的户籍所在地)。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曾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1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1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南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1年6月30日—7月8日通过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tjjn.gov.cn)发布。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报名。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1.时间安排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至2021年7月9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5日9:00至2021年7月10日16: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7月13日9:00-7月15日9:00。

  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7月5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90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2.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网上报名时,请报考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考生在备注栏内注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户口所在地以及是否就业、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是否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请在简历中将本人相关工作经历写清楚。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聘单位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3.改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其中,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原则上不低于1:5。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人数为1人(含减少后招聘岗位人数为1人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5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改报时间:2021年7月11日9:00至11:3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二代)及防疫相关材料(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学科教师、图书管理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校医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范围: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必需掌握的基础医学知识、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及医德医风等)。笔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参加面试人比例为1:5),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于7月21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应届毕业生需携带: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

  (5)报考音体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如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如: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社会人员需携带: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

  (5)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明细和岗位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7)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如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如: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等)。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无法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3.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包括模拟授课和答辩两部分内容,考官根据考生模拟授课和答辩的情况给出分数,满分为100分。具体要求是:

  一是模拟授课。考生根据当天抽到的课题备课30分钟,然后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实际授课情况给出分数。音乐学科的模拟授课要结合教材歌曲进行完整的自弹自唱,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

  模拟授课后,音体美考生须进行专项技能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乐器、器材等自行准备。场地有限,请勿携带大型器材。

  二是答辩。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图书管理员、校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达到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采取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等有关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

  (四)体检

  对通过笔试、面试人员组织体检,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依次以面试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政治审查与岗位实践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和不能按时报到完成岗位实践考察的,不予聘用。

  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组织原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tjj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公示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聘用备案和递补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六、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

  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977855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28626110、022-88510593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jyjjj2017@163.com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tjjn.gov.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南开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报考人员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按需承担各学段、各学科教育教学任务及部分行政管理工作、夜间值班工作等职责。拒不服从者,不予聘用。

  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人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北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户籍(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相关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9.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10.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从2021年6月28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资源网:http://www.bchedu.cn进行查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9:00-7月7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3日9:00-7月9日17: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1年7月3日至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90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7月10日 9:00-16:0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7月17日9:3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试卷满分100分。校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从事校医工作必需掌握的医学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0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二代);

  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时通知,届时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过期将不予办理缴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形式、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的具体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时间为13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8分钟,结构化面谈时间为5分钟。中小学心理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试讲课题于面试前两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另外,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考生须进行专业技能展示。考点提供黑板、粉笔和电子琴。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中小学心理教师和校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北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凡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备案

  将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上述招聘事项需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并通过短信方式将调整事项发至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五、分配及待遇

  (一)对于拟聘用的工作人员,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岗位,按照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岗。拟聘人员将补充到我区所属中小学校,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26390668

  监督电话:022-26810452

  网站技术电话:022-28013603

说明:团区委仅提供招聘资讯,详细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请到相关报名报站下载,具体招考事宜请与用人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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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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