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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27 20:08:34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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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公告
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受理范围
本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是指由蓝田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 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情形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
(二)教师资格证书换发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的个人信息、证书号码等。
三 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发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发证机构审核合格后进行信息录入,制证并发放证书。
四 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见附件1)一式两份;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1年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清姓名、资格种类、学科、身份证号),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所贴照片必须同底版。
(二)申请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1年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若更正证书上身份证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 材料的收取
1.收取时间
2022年3月29日—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收取地点
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蓝田县县城南区滋水路中段,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3. 收取要求
教师资格证书属于个人职业重要证件,要求申请人尽量本人前来办理。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前来者,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在材料提交时需提供以下委托手续:
1.申请人本人填写的《委托书》(见附件3)原件一份;
2.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六 证书的发放
1. 证书发放时间
办理好后电话通知。
2.发放地点
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蓝田县县城南区滋水路中段,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3.发放内容
《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1份)。领取后,请妥善保管证书,将《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交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4.发放要求
申请人在领取证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与收取资料时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样委托手续。
5.申请人到达现场请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办理。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82734969。
附件: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3. 委托书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3日
点击此处可下载附件1-3.doc电子版
供稿:局人事科
图文编辑:电教中心
转载请注明:“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官方微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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