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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_徐州自考大专

更新时间:2023-02-22 01:00:13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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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为大家整理了

部分高校的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

最新!南航、南理工、南信大......江苏部分高校的本科招生章程出炉啦!

近日,

又有不少高校发布了

最新的本科招生章程,

这里整理了部分内容

供各位考生与家长参考~

徐州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

南京艺术学院

  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及不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江苏省录取办法:

  (向下滑动)

  1.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论、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招收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考生,考生再选科目不限。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分别按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2.南京艺术学院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专业,招收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或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考生,考生再选科目不限。

  3.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美术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音乐统考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舞蹈学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专业,对省音乐统考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6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6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5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我校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联合培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第四学年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赴英国学习。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美术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四年制)”项目工艺美术专业,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文凭。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美术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办法:

  (向下滑动)

  1.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论、美术学(文遗研究)、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在部分省招收普通类考生,具体招生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在各省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所在批次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2.对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类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9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舞蹈学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表演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6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5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排序,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按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排序,如仍相同按英语科目成绩排序。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专业分。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招生咨询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招生传真:025-83498113

  招生监督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haosheng.nua.edu.cn/

徐州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

南京审计大学

  招生计划

  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1. 进档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确定方法:按“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分数清,不设专业级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2.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进档考生,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比较考生所在省市提供的“同分排位”,语数外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市)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均需合格。

  5.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等,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

  邮政编码:211815

  招生咨询电话:025-58318196、58318198

  中法合作办学专线:025-58313891、58313892,58313870、58313871

  电子信箱:zsb@na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58313807

  招生监督邮箱:jjjb@n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a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a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在线

  招生哔哩哔哩账号: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在线

南京晓庄学院

  招生计划

  2021年学校面向江苏及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公办本科生。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考生也可以登录南京晓庄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njxzc.edu.cn)进行查询。

  录取规则

普通类进档:

  1.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将采取“分数优先(即分数清)” 的录取方式,即从高分到低分先后录取。

  2.进档考生同分排序录取及专业安排规则。

  (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对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

  (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进档考生的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对进档的理工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

  1.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由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1)对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档考生,由学校再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按专业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音乐类、体育类、美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由学校再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咨询常设电话:025-86178888

  传真电话:025-86178288

  学校网址:https://www.njxzc.edu.cn

  监督电话:025-86178111

金陵科技学院

  招生计划

  结合我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2021年我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类)”投档的,以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类)的考生数直接予以录取;按“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加统考专业成绩之和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的录取规则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3+1+2”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高考综合改革“3+3”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4、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9

-86188800、86188811(传真) 、86188285

  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

  招生邮箱:zsb@jit.edu.cn

  监督邮箱:jw@jit.edu.cn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

  考生进档后,各专业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类)或数学(物理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音乐类专业

  采用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美术类专业

  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按照江苏省规定的计算规则)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体育类专业

  采用江苏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按照江苏省规定的计算规则)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758188,025-56226318

  招生传真:025-83758489

  电子信箱:jssnuzs@jssn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56226170

  招生监督邮箱:jvbao@jss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jssnu.edu.cn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邮政编码:210013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招生计划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也可登录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录取规则

  1、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3、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三门总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总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邮政编码:210038

  招生咨询电话:025-89668222 89668111

  招生传真:025-89668222

  电子信箱:zjb@njts.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9668015

  招生监督邮箱:jiwei@njts.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www.njts.edu.cn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我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江苏省高考录取执行以下规定:

  (1)考生首选科目及再选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2)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普通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艺术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对于外省进档的同分考生:

  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录取。未提供投档位次的: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类考生比较美术省统考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咨询电话:400-080-1151

  学校网址:http://www.niit.edu.cn

  官方微信: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招生网址:http://zs.niit.edu.cn

  招生微信: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

  监督电话:025-85864053

徐州工程学院

  招生计划

  徐州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

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江苏省外: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使用生源所在省份辅助排序成绩排序,如无辅助排序成绩或辅助排序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体育类(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江苏省艺术类、体育类: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进档艺术、体育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江苏省外美术类:根据其所在省公布的综合分折算办法将进档考生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折算形成综合分。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中,按照河南省招办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河南省美术类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邮政编码:221018

  招生咨询电话:0516—83105200

  招生传真:0516—83689775

  电子信箱:zsb@xz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6-83105365

  招生监督邮箱:jwjcjb@xz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jc.xzit.edu.cn/zhaosheng/

常州工学院

  招生计划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

对按“专业(类)”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以实际投档到的专业(类)录取;对按“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投档省份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规则,依据投档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内,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投档成绩相同时的比较规则如下:

  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对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进档考生的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对进档的理工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艺术类专业

  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加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专业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19-88510088

  招生网址:http://zsw.czu.cn

  学校监督检查室投诉电话:0519-88510051

江苏理工学院

  招生计划

  经审核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理工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jsut.edu.cn)查询。

  录取规则

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

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艺术类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艺术类以专业分优先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邮政编码:213001

  咨询电话:0519-86999551(兼传真)

  招生监督邮箱:jwxf@jsut.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su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江苏理工学院招生

  招生小程序:江苏理工学院招生

苏州科技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

  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

  ①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最高成绩、选考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②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③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考生,依照所在省投档的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

  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内的考生数进行录取,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范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usts.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usts.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99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096117

  电子邮箱:zsb@mail.usts.edu.cn

  官方咨询QQ:800821262

  微信号:usts_zsb(苏科大本科招生)

  纪检监察电话:0512-69379060

常熟理工学院

  招生计划

  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

  我校普通类专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为,按照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

  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

  遵循各省统考批次录取规则,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

  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音乐类专业

  我校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使用该省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遵循各省统考批次录取规则,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邮政编码:215500

  招生咨询电话:0512-52251131

  招生传真:0512-52251131

  电子信箱:zsb@cslg.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2-52251120

  招生监督邮箱:jjb@cslg.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cslg.edu.cn/

江苏科技大学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

  进档考生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数学、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体育类专业

  投档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长晖路666号

  邮政编码:212100

  咨询电话:0511-84401065

  招生传真:0511-84455266

  电子信箱:zsb@just.edu.cn

  监督电话:0511-84451566

  监督邮箱:jw@j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ust.edu.cn/

江苏海洋大学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普通类进档考生

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如仍相同,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普通类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

  按照所在省有关政策执行,使用所在省文化、专业统考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官方网址:www.jou.edu.cn

  咨询电话:0518-80307598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95032

盐城工学院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江苏省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考生进档后,各专业组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物理组及物理化学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历史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顺序,按“分数清”的方式录取考生。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采用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3+3和3+1+2模式),物理组及物理化学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江苏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本科相应专业组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考生投档分达到我校相应专业组最低投档线。当投档分相同时,物理组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历史组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本科控制分数线,且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按“分数清”的方式录取考生。考生进档后,按照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ycit.edu.cn或http://www.ycit.cn;

  招生网址:http://zjb.ycit.cn或http://zjb.yci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98060;

  招生咨询邮箱:zsk@ycit.edu.cn ;

  招生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招生监督邮箱:jdjc@ycit.cn。

泰州学院

  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1.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即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同分排位),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2. 江苏省外普通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级招办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若各省级招办对于录取规则没有规定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文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理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1. 江苏省艺术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同分排位),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考生投档分的构成办法为:

  (1)音乐类:投档分为专业分;

  (2)美术(设计)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 江苏省外艺术类考生

  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专业分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美术(设计)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按专业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邮政编码:225300

  招生咨询电话:0523-86664242、80769090

  招生传真:0523-86653218

  招生监督电话:0523-86665088

  招生监督邮箱:tzxyjdjc@163.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tzu.edu.cn

南京体育学院

  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按各省有关政策规定提档,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新闻学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其它专业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体能训练专业按照各省政策规定提档,除山西省外其他各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体育成绩更优者;山西省进档考生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体育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更优者。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按照江苏省对口单招政策执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必须取得校考合格成绩(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进行录取的省份考生须取得对应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灵谷寺路8号

  邮政编码:210014

  咨询电话:025-84755150

  电子信箱:zsb@nsi.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nipes.cn

  监督电话:025-84755826

  监督邮箱:njtyxyjw@163.com

  - END -

  来源:扬子大学升

徐州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

徐州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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