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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30 07:16:29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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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各市的二建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出来啦!
大家都领到了没?
省直关于领取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将于近期陆续发放,请考生按属地原则咨询领取合格证书。
请报名点为各市的考生,与本市人社部门联系。
请报名点为省直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省政务中心C3楼二楼4号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领取手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2017年11月8日
合肥市[证书发放]关于发放合肥考区2017年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的通知
合肥考区2017年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兹定于11月30日在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阜南路19号人才大厦)负一楼集中发放,现将有关领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点击此处查询领证序号;
二、为节约考生领证时间,减少排队,设置四个领证窗口:
领证序号在00001~00800以内的在1号窗口;
领证序号在00801~01600以内的在2号窗口;
领证序号在01601~02400以内的在3号窗口;
领证序号在02401~03300以内的在4号窗口。
三、考生领取证书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领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合肥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1月8日
淮北市关于开展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办理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人员审核确认工作,现将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考生,提交报名时所依据的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学信网验证原件(如无法提供学信证明可用学籍登记表代替)、单位出具的相应工作年限证明(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
请各单位于11月29日-12月1日(共三天)统一将考试通过人员资格审核材料报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建管科。因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须抓紧安排报审工作。请考生之间相互转告。
地址:相山路4号淮北市建管处一楼建管科
联系人:沈梦婕
2017年11月21日
亳州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领证通知
各有关考生:
请通过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全科考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委托领取的,还需携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通过增项考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原二级建造师主项证书(委托领取的,还需携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到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市人社局519房间领取证书。
领证时间:11月29日-1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017年度亳州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领证人须记住通过人员“序号”,到时凭序号查证书)
2017年11月27日
阜阳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通知
2017 年度二级建造师 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可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 、考试合格人员填写《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一式一份,并粘贴小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考生单位在表格左上方加盖公章,表格背面留下电话号码,于 2017年 11月 28日至 29日报送至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信访大厅,请勿提前或逾期。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 185号 。
2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考试合格人员在上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时,须提供 符合 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备查。
3 、资格证书经验印盖章后,于 12月 28日至 29日在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 579 号行政学院院内人社局楼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合格人员领取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如需代领,应提供代领人及被代领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附件: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阜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017 年 11月 15日
淮南市关于2017年度淮南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办证通知
我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工作定于11月8日-11月17日(双休日除外)进行。(成绩和合格标准请查询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一、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前来办理: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报考专业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相应报考年限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4、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需要提交原二级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
5、以及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请考生自行从淮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张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50,下午2:30——5:30
地点:淮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刘家山路36-1,一楼人事考试大厅。)
六安市关于领取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六安考区)已印制完毕,请报名地为六安的考试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人社局窗口领取。
领证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1日
马鞍山市关于领取2017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马鞍山考区2017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已下发,即日起可领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服务大厅人事考试证书办理窗口(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小区南门对面,联系电话:8880234)
二、领取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三、提供材料
本人领取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需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
2017年11月24日
芜湖市关于领取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请2017年11月21日之前来我院办理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即日起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来我院领取(代领证书须同时提供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城东政务新区 皖江财富广场C2座5楼18、19号窗口)
温馨提示:领取证书后,请自行将证书编号、管理号及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页面复印留存,以备证书补办及其他相关需要。
宣城市关于领取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我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办理,考试合格的考生自2017年11月20日(周一)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附楼一楼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服务窗口领取合格证书。代领证书的需携带本人和考生的身份证件原件。领证时间: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017年11月20日
铜陵市关于公布2017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7〕361号文件的通知,请各位合格考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的信息“下载打印”一式1份,一寸、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各1张,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考全科〕、执业资格证书(相应专业)等原件,于2017年11月13日至12月30日(工作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长江中路976号社保大厦11楼)核准后,发放资格证书。
铜陵市人社局
2017年11月9日
池州市关于领取2017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池州考区2017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已审核印制完毕,请考试合格并已提交办证材料的考生于2017年12月1日前(正常工作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第三方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二楼领取资格证书,逾期不领责任自负。
领证地点: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
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1月27日
安庆市关于办理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办理对象:
参加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成绩和合格标准请查询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二、办理时间
考生将准备好的材料按以下规定的时间段申报,其余时间不再受理。
第一批:
2017年10月23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第二批:
2017年11月20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三、报送地点
材料报送至安庆市建筑行业协会(地点:安庆市师范学院斜对面虹苑宾馆西侧二楼)
三、携带材料
考全科成绩合格考生: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多个学历者需提供自工作起至考试之前所有学历证书)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相应年份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需提供2年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需提供4年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从事的工作年限证明);
4.二级建造师考试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免试成绩合格考生: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多个学历者需提供自工作起至考试之前所有学历证书)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相应年份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提供15年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从事的工作年限证明);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二级建造师考试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增项成绩合格考生:
1.原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二级建造师考试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由市建筑行业协会汇总后报送市人事考试部门复审。
2、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工作年限证明、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参加考试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2017第31号令)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二级建造师考试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017年10月8日
黄山市关于办理2017年二级建造师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已到,请考生持以下材料前往黄山市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滨江东路8号)办理。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黄山市人社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领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与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3、免冠二寸照片两张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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