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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10 22:22:41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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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符合会计工作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是在《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和省最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省近两年来的评审工作实践,综合多方意见,进行适当调整而形成的。
《办法》确立的原则
简而言之,就是“四重”“四不唯”“四公开”——
四重:重品德、重业绩、重能力、重实践
四不唯: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
四公开:评审政策公开、评审标准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修订的主要方向
哪些地方改动较多?划重点!
宽学历。一是放宽学历限制,规定大专学历满足一定年限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二是贯通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路径,将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大专、本科学历对待,允许技能人才参评会计高级职称。
弱论文。进一步落实“不唯论文”要求,一是将正高级会计师论文发表期刊由“会计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调整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专(编)著字数要求由15万字调整为10万字,论文字数由5000字调整为3000字。二是取消了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论文限制性要求。
重品德。一是划出红线,规定参评人员不得有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事实等违纪违规行为。二是追责处理,对申报人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党纪、政纪追责处理。三是信用信息公开,申报人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和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促衔接。建立职称制度和人才培养、执业资格之间的衔接机制,减少重复评价。一是入选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和我省财会金融人才支持计划(原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业绩成果限制,分别直接申报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二是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可免于考试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强倾斜。一是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根据相关扶贫政策,将原来享受倾斜政策的14个县(市、区)拓展到51个县(市、区)。将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单位人员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年限分别由15年调减为10年、20年调减为15年。明确提出对基层一线参评人员实行“三个单独”,即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年龄放宽到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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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省财政厅会计处
编辑:张晴、唐志勇
一审:李杨超、尹志伟二审:宋高胜
三审: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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