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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8-15 20:58:52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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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贴现利息的计算
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率×贴现期÷全年天数
【提示】贴现期: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 1 日。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旧货
含税售价÷(1+3%)×2%
3.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①组成计算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同时征收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5.购进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6.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计算
①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7.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计算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1 +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8.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改变用途,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9.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10.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1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12.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1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①如果进口的货物不征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关税完税价×(1+关税税率)
②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14.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15.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16.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①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②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③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7.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①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②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8.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①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19.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①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20.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21.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2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3.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24.职工福利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
25.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
26.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8%的部分
27.公益性捐赠(通过公益性社会或政府机构) 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
28.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2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
30.抵免税额
抵免限额=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境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31.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每年收入额-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2.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3.非居民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5000
3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①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所得×(1-20%)
稿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所得×(1-20%)×70%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5.财产租赁应纳税额
(1)每次(月)收入不足 4000 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800]×20%
(2)每次(月)收入 4000 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1-20%)×20%
36.财产转让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37.偶然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38.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9.个人转让限售股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40.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率)×1.2%
②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 4%)
41.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税率
42.土地增值税
①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
a.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时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
b.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时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
②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额-扣除项目
③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43.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44.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税单位×适用年基准税额
45.精矿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①成本法公式为:
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原矿加工为精矿的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市场法公式为:
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
换算比=同类精矿单位价格÷(原矿单位价格×选矿比)
选矿比=加工精矿耗用的原矿数量÷精矿数量
46.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47.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出口货物、劳务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适用税率
48.教育费附加应按税额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3%
49.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50.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从价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②从量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③复合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51.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进口应税车辆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52.耕地占用税
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53.烟叶税
应纳税额=价款总额×税率=收购价款×(1+10%)×税率
54.船舶吨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船舶净吨位×适用税率
55.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应税合同应纳税额=价款或者报酬×适用税率
②产权转移书据应纳税额=价款×适用税率
③营业账簿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适用税率
④证券交易应纳税额=成交金额或者依法确定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⑤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56.经济补偿金
①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②补偿基数的计算
a.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最低工资标准
B.月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数额支付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
57.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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