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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一级建造师在线_一级建造师环球网校视频

更新时间:2023-08-07 04:37:56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63

  目前正是大家拔高突破的黄金阶段,为让大家能够快速精准定位出题频率较高的知识点,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2017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精华考点(3)内容,这些考点都做了延伸精讲,还配备了相应的练习题,即学即练,以点代题让大家掌握的更加牢固。

  2017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精华考点(3)内容如下:

【考点22】专利权

  (1)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发明和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

(4)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考试星级:★★

  小编点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考试的重点,一定要记住是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以及保护年限的规定。

【考点23】商标权

  商标有效期为10,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

  考试星级:★★★

  小编点评: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产生;专利权自申请之日产生;商标权自核准注册之日产生。注意将商标权有效期与专利权保护期限对比记忆。

【考点24】著作权

(1)建设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

  1)文字作品(招投标文件);2)建筑作品(著作权);3)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

(2)著作权主体

  1)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单位,单位承担责任(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职务作品

  一般:著作权归作者,个人承担责任;单位有优先使用权;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使用

  例外:著作权归单位,作者有署名权(与单位作品的区别所在)。如:设计图、施工图、地图

  3)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归受托人享有。

  考试星级:★★★

  小编点评:职务作品是著作权这一知识点中的难点也是经常考查的点,尤其要注意著作权的归属,注意教材举例。

  1.李某经过长期研究发明了新型混凝土添加剂,2010年2月5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4月5日国家专利局将其专利公告,2011年3月15日授予李某专利权。该专利权届满的期限是( )。

  A.2030年2月5日

  B.2020年2月5日

  C.2030年3月15日

  D.2020年3月15日

  【答案】A

  【解析】本题考点是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与起算时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对应考点】【考点22】专利权

  2.根据《专利法》,下列对专利的保护期限的叙述,正确的是。

  A.保护期限均是20年,均自专利授予之日起计算

  B.保护期均是10年,均自专利授予之日起计算

  C.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期是20年,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D.对发明的保护期是20年,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答案】D

  【解析】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对应考点】【考点22】专利权

  3.某建筑公司注册商标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公司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应当在2017年申请续展注册

  B.如公司未能在2017年提出续展申请,该商标将被注销

  C.如公司未能在2017年提出续展申请,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D.如公司未能在2018年6月30日前提出续展申请,其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E.公司可以在到期前提出续展注册,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20年。

  【答案】ACD

  【解析】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对应考点】【考点23】商标权

  4.著作权的主体包括( )。

  A.作者

  B.著作权人

  C.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D.作者工作的辅助人

  E.出版社

  【答案】ABC

  【解析】著作权的主体是指从事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的创作出作品的作者及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对应考点】【考点24】著作权

【考点25】保证

1.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与保证人

2.保证方式

  (1)一般保证: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

  (2)连带保证:没有约定时推定为连带保证

3.保证人资格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4.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保证合同的变更转让

  (1)主债权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主债务转让: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依《担保法解释》,保证人仍应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6.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无论一般或连带,都按6个月计算,起点都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考试星级:★★★★

  小编点评:此知识点非常重要,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尤其要注意约定为一般保证才是一般保证,没有事先约定就是连带保证,考试中经常结合案例进行考查。

【考点26】抵押

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3.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集体土地使用权;(注:”四荒”土地可以抵押)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

  (4)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4.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1)抵押物的转让应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2)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债务人清偿。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3)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5.抵押清偿的顺位

(1)抵押权(注:不是抵押合同,教材错误)登记生效时:依登记先后;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

(2)抵押权登记对抗时: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都未登记时,依合同成立先后,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

  考试星级:★★★

  小编点评:抵押是绝对的高频考点,掌握好抵押这一部分的知识点有利于与其他类似知识点区分。

  1.下列关于保证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A.保证的担保方式,既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

  B.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C.保证人既可以是主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D.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做为保证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点是有关保证的小综合题。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是约定担保,只能由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任保证人。因此,D正确。

  【对应考点】【考点25】保证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则( )。

  A.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对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影响

  C.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保证期间随之延长

  【答案】A

  【解析】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对应考点】【考点25】保证

  3.关于抵押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B.抵押人没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

  C.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

  D.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E.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偿

  【答案】ACD

  【解析】本题涉及的考点是抵押的效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也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对应考点】【考点26】抵押

  4.根据《物权法》,下列各项财产作为抵押物时,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正在建造的船舶

  C.交通运输工具

  D.半成品

  【答案】A

  【解析】该题考点是抵押权设立的时间。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2)交通运输工具;(3)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对应考点】【考点26】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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