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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5-26 11:50:41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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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要就行考试了,目前除了甘肃、贵州、宁夏和内蒙古等停考外,其他地方基本是正常进行了。
今天就工程价款结算与决算做一个最终总结,咱们就告一段落了。希望大家都通过。
发生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的价格或单价: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或单价,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或单价,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 28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L.3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例 6-6:签约合同价 1000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 100 万元(含规费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价款 50 万元(含规费税金)。
问题:实际造价是多少?
【答案】
实际造价=1000+50-100=950 万元
例 6-7:某工程签约合同价 50 万元,其中计日工暂估量 100 工日,综合单价 150 元/工日,规费和税金综合费率为 25%,实际发生计日工 200 工日。
问题:实际造价是多少?
【答案】
实际造价=500000+(200-100)×150×(1+25%) =518750 元
例 6-8: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就某工程签约合同价 500 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为 50 万元,总包服务费率为 4%,暂列金额 10 万元;规费和税金综合费率为 25%。总承包不参与该专业工程投标,专业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招标,总承包单位与中标的专业承包单位签约合同价款为 60 万元,招标费用 5 万元。实际施工过程中,专业承包单位5 月完成专业工程费用 30 万元,6 月完成专业工程费用 25 万元。
问题:
1.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的签约合同价应调整为多少万元?
2.5、6 月总承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多少万元?
3.该工程实际造价为多少万元?
【答案】
1.500-50×(1+4%)×(1+25%)+60×(1+4%)=497.4 万元
2. 5、6 月专业工程结算价款:
5 月=30×(1+4%)×(1+25%)=39 万元
6 月=25×(1+4%)×(1+25%)=32.5 万元
3.实际造价=497.4-10×(1+25%)-60×(1+4%)+55×(1+4%)×(1+25%)=494 万元
注意:总包服务费的结算时间与是否调整。
二、资金使用计划与偏差分析
偏差分析:在一个确定的时间点,对一个工程项目投资与进度的偏差进行分析。
1.投资偏差=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累计
2.进度偏差=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
例6-9:分项工程A 实际 1-3 月完成,分项工程B 实际 2-4 月完成,分项工程 C、D 按计划完成。设规费和税金合计 20%,以人材机管利之和为基础。
问题
1.列式计算分项工程B 截止到3 月底的进度偏差。
2.列式计算该项目截止到3 月底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的进度偏差。
答案:
1.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37.8×(1+20%)=45.36
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37.8×2/3×(1+20%)=30.24
进度偏差=30.24-45.36=-15.12 进度拖延
2.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28.8+37.8+33.6/3)×(1+20%)=93.36
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28.8+37.8×2/3+33.6/3)×(1+20%)=78.24
进度偏差=78.24-93.36=-15.12 进度拖延
三、增值税
1.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增值税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税金
或
建筑安装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税金:增值税
(1)一般计税
增值税=不含税造价×增值税率(9%)
不含税造价=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它项目费用+规费(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或
不含税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
增值税=不含税造价×增值税率(3%)
不含税造价=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它项目费用+规费(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或
不含税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2.应纳增值税的计算(施工单位)
(1)一般计税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造价×增值税率(9%)
不含税造价=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它项目费用+规费(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或 不含税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2)简易计税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造价×增值税率
不含税造价=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或 不含税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例 6-10:某项目不含税造价 5000 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 300 万元,一般计税增值税率9%,简易计税增值税率 3%,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总造价分别为多少万元?
答案:
一般计税总造价=5000×(1+9%)=5450 万元
简易计税总造价=5300×(1+3%)=5459 万元
例6-11:某项目不含税造价5000 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300 万元,一般计税增值税率9%,简易计税增值税率3%,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应纳增值税分别为多少万元?
答案:
一般计税增值税=5000×9%-300=150 万元
简易计税增值税=5300×3%=159 万元
例 6-12:某工程项目实际总造价 550 万,增值税率 9%,不含进项税额的施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费、企业管理费和规费)为 450 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 35 万元。
计算:
(1)施工企业应纳增值税额;
(2)施工企业的实际利润。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
1.应纳增值税=550/(1+9%)×9%-35=10.41 万元
2.实际利润=550/(1+9%)-450=54.59 万元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不含销项税)-总成本费用(不含进项税)-增值税附加+补贴收入
或:实际利润=550-(450+35)-10.41=54.59 万元
注意:增值税附加已计入企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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