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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02 11:13:11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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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月8日下午,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乌兰察布市教育局隆重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颁证仪式。参加仪式的人员有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艳丽、副检察长刘忠、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副局长曹彦林、副局长刘淑敏、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全体干警、乌兰察布市育英高级中学、集宁新世纪中学、乌兰察布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领导以及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首先,曹彦林副局长代表市教育局党组致欢迎词,感谢检察机关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后,乌兰察布市育英高级中学、集宁新世纪中学、乌兰察布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分别为受聘的市检察院马艳丽副检察长、刘忠副检察长、第七检察部副主任赵茜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聘任仪式上,马艳丽副检察长结合自身感受对聘任法治副校长的意义和下一步如何开展好工作作了讲话。马艳丽副检察长强调,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重大举措,旨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非观与法治观,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也是促进校园法治建设、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助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举措。检察机关应从职责考虑,为学校师生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和学习环境,在知法、守法、用法的路上引领青少年走好人生每一步。要主动与学校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乃至社会和谐稳定。
曹彦林副局长表示,聘任法治副校长是加强学校依法治校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个重要措施。在法治副校长的带领下,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为学校全面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净化教书育人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为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创造新的经验。
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承担责任、发挥作用,践行检察为民,将法治副校长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切实做好、做实,与学校、全社会携手共同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文字】市院第七检察部 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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