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18:05:22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159
近日,南京突发疫情,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省高院、南京中院、南京市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发布通告,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省高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维护正常诉讼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7日起就本院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在此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等诉讼服务。
1. 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立案申请材料:
(1)线下邮寄。请将立案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南京市宁海路75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2)在线立案。请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法院旗舰店”(http://47.110.128.109/jsgyssfw/)和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等,在线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
2. 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诉讼服务。
二、建议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PC端和小程序端)在线调解纠纷。
三、本院线下开庭、询问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也可主动申请延期审理。
四、本院将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用前述线上方式向本院反映,也可拨打执行线索举报电话(025-83785555)反映。被执行人系承担疫情防控防治职能的医院以及相关疫情防治人员,或者涉及到疫情防控防治用品的相关生产、运输及供应企业或其人员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措施。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五、本院信访接待大厅暂时关闭。有申诉信访需求的,请将信访材料邮寄至南京市宁海路75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也可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信访”模块在线提交信访材料。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告。
七、涉本省相关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和申诉信访等事宜,请及时关注相关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公告通告。
特此通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6日
暂停线下开庭,南京中院发布疫情期间诉讼活动相关通告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7日起就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暂停线下服务。在此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诉讼服务,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立案申请材料:
1.线下邮寄。请将立案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相关法院立案庭(邮寄地址详见附件)。
2.在线立案。请登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njfy.gov.cn)或江苏微法院(小程序端)、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
3.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咨询、查询案件进展等诉讼服务。
4.在线调解。建议民商事纠纷选择江苏微解纷平台(http://odr.jsfy.gov.cn)(小程序端/PC端)进行线上诉前调解。您可以随时随地掌握调解进度,调解成功可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可以在线申请网上立案。
二、全市法院线下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出行的,也可主动申请延期审理。倡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采用线上方式参与听证、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
三、全市法院将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用前述线上方式向相关法院反映,也可拨打相关法院执行线索举报电话反映(执行110联系电话详见附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四、全市法院信访接待大厅暂停线下服务。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可将信访材料邮寄至相关法院立案庭或通过网上信访的方式在线提交信访材料。全市法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告。
六、人民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的,均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6日
(点击查看附件)
南京全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来访接待中心暂停线下服务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信访暨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诉讼服务等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7日起,就南京市区两级检察院办理申诉信访、诉讼服务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来访接待中心暂停线下服务。在此期间,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
请将申诉书、控告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秣陵路108号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邮政编码:210004。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区人民检察院反映,请将相关信访材料邮寄至相应的区人民检察院。
2.登录网络
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或控告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拨打电话
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如申请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刑事申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可拨打电话:025-84227158,该电话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45, 下午14:00~17:30,周五上午9:00~11:45。
二、检察诉讼服务工作:
1.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需查询刑事案件程序性信息的,请通过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或通过南京市两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律师接待专用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查询。
2.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申请查阅南京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卷宗的,请电话联系相关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南京市检察机关可提供互联网阅卷(操作手册附后);对不能提供互联网阅卷的案件,南京市检察机关将提供电子卷宗光盘。
3.如需提交其他书面材料,可邮寄至相关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收。
三、人民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的,均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来访接待场所恢复现场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6日
(点击查看附件)
江宁公安暂停政务服务窗口线下业务办理
关于暂停全区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线下业务办理工作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及交叉感染风险,即日起暂停江宁区各级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线下业务办理工作,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暂停窗口线下业务办理。公安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车管所、犬办、各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交警中队服务窗口、信访接待等暂时停止线下业务办理,引导群众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实行“不见面审批”或延后办理。对企业、群众需紧急办理的业务事项,通过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预约,并根据疫情情况合理安排线下窗口办理时间。
2、提供“网办”“不见面”服务。办事群众可以通过“南京公安”“江宁警方”“江宁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江苏政务服务”“交管12123”App 等网办平台,在线办理公安业务。对无法定必须申请人到窗口办理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EMS邮递方式寄送申请材料、送达审批结果。需要区级以上审批的业务(集体户立户、主项变更、补报往年出生、境外出生申报、各类市外迁入、农村地区户口迁移、户口恢复、出国出境户口注销、出入境证件等业务)受疫情影响,延期审批。
3、放宽证件有效期。对于群众需求量大、关注度高的居住证、户籍迁移证、准迁证、驾驶证到期等业务,放宽证照有效期,可延期办理。
4、严格健康检查制度。预约成功并前往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需全程佩戴口罩、接受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未佩戴口罩、体温不正常、健康码和行程卡非绿色,以及未取得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到窗口办理。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2022年3月15
江宁司法局暂停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线下服务
关于暂停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线下服务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精神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即日起,暂停南京市江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服务产业园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此期间,暂停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社区矫正、矛盾调解及行政复议等窗口线下服务,广大市民朋友如有需求,可以通过“12348”法律服务电话热线或登录“江苏法律服务网”网办平台在线办理。
二、对必须或急需办理的事项,可以通过对外公布的联系电话(附件1)进行预约,并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线下窗口办理时间:
法律援助申请可以通过电话或登录“江苏法律服务网”预约办理,联系电话:52190148;
公证线上办理: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江苏省远程视频公证办理平台”、下载“青桐智盒”App和公证网站办理,联系电话:52281996;
社区矫正开展不接触办理,矫正对象可以通过线上预约登记报到、自助矫正设备采集信息收集材料,联系电话:52180142;
矛盾调解申请可以通过电话或登录微信小程序“苏解纷”预约办理,联系电话:58321251。
三、对预约成功并前往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需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未佩戴口罩、体温不正常、健康码和行程卡非绿色,以及未取得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到窗口办理。
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行动,全力做好联防联控,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
2022年3月16日
编辑 潘佩
校对 陶恩晋
审核 明磊
综合 江苏高院、南京检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宁警方、江宁司法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为互联网整合,文中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精品文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