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19:18:36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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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逊县公安局招聘公告(200人)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男性180名,民族不限,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5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2.女性20名,民族不限,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5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复转、退役士兵、警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较强的纪律观念;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心理素质;
6.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7.一经聘用必须无条件服从单位安排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托克逊县公安局辅警报名处(新楼一楼)
4.携带材料:
5.考试方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薪资待遇
1.签订合同后,基本工资核定为3300元(含单位直接全额缴纳“五险”,“五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一金”具体金额按照当年的社保基数为准)。
2.工作中施行考核激励制度,凡工作成绩优异者,每月核发额外的绩效考核奖励工资,奖励额度由个人工作能力直接决定。
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转地方事业编。
4.工作满一年的,全部配发集团网手机,由单位每月承担额定通讯费;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一次免费体检等各类从优待警措施。
5.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全部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并解决食宿参照单位正式职工待遇,享受规定的婚丧嫁娶请销假待遇;并由单位全额承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快报名。
巴楚招聘简章及附件下载:http://rsj.gzlps.gov.cn/gzdt_42000/tzgg_42003/201811/t20181107_1681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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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逊县公安局
巴楚县公安局招聘公告(400人)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2.户籍不限,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日至2000年10月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3.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服从巴楚县组织安排的工作岗位;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初中。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8年新疆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获取》、《2018年新疆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加盖所有印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转军人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转军人退伍证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4张(蓝底)。
三、薪资待遇
1.体检合格人员予以拟聘用,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年。
2.聘用人员工资等津补贴具体测算如下:
(1)本科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8288元,实发工资另行计算;
(2)大专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8201元,实发工资另行计算;
(3)中专(高中)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7640元,实发工资另行计算;
(4)初中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7608元,实发工资另行计算。
3.报名人员请直接同新疆巴楚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联系
托克逊招聘简章及附件下载:http://www.tkxdj.gov.cn/gsgg/gsgg/2018/27544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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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4日
精河县公安局招聘公告(100人)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人数:男同志95人、女同志5人;
2.男同志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员军人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公安院校毕业生放宽至中专文化程度。女同志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省、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二)报考条件
1.户籍、族别不限;
2.政治上可靠,听从指挥、服从命令;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岁至35岁(即: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出生);
7.身高要求:男性1.66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8.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12月8日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话、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精河县公安局政工室、招聘地报名点
4.携带材料:篇幅有限,请扫描底部二维码进行查看
5.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6.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三、薪资待遇
1.编制外警务人员工资待遇为:应发工资5000元,为新聘用编制外警务人员缴纳个人五险一金账户补贴1880元,伙食补贴500元,共计7380元。扣除缴纳五险一金后,实际发放工资不低于4000元,特殊岗位再增加补贴800元。工作满一年的并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人员工资晋升规定晋升工资,并享受年终15000元绩效奖金和其他类奖金3000元。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再予以奖励。
2.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三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3.签订聘用合同后,即可根据个人申请情况将本人及配偶的户籍迁入至精河县,并享受与本地居民相同的教育、医疗、养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4.新招聘的编制外警务人员工作满一年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精河县居民待遇及带薪休假、探亲假;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5.根据精河县从优待警政策,在精河县公安局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辅警,可申请60平米公租房一套,夫妻申请公租房不受工作时间限制。
本招聘简章由精河县面向内地省市公开招聘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王警官15809090011、向警官18799635865、0909-7700055、0909-7700049
精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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