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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网络教育网上报名_横县教育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2-09-02 14:56:21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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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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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提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效率,缓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需求,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横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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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名额、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4人,招聘岗位、名额、岗位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26日至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体以附件1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8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横州市公安局辅警办(横州市公安局大院内)。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有效证件现场报名,填写《横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扫码进本次“2021年第二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通知”微信群,并关注群内通知。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资格审查: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6,报名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市公安局辅警办留存备查。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其他报名注意事项

  (1)凡被横州市公安局开除、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2)对同一时期横州市公安局范围内多个单位同时开展招聘工作,仅限报考一个单位及一个职位。

  (3)离职后重新参加报考,须提供原聘用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

  (4)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横州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报名。

四、考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暂定于8月中下旬。

  男性测试项目: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测试项目: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800米跑。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项目规则参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详见附件4)执行。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复习范围详见附件2。笔试时间暂定于8月中下旬。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量化标准记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暂定于8月中下旬。

(四)成绩运用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横州市公安局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

(一)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详见附件5)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公安机关对考生本人、其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按照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公示

  对考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各职位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拟定聘用人员,并在“横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横州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工资由市财政按月拨付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每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横州市公安局成立考务办,考务办设在横州市公安局政工室辅警办,报名及咨询电话:0771-7088718

  (二)考务办将组建并通过 “2021年第二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通知群”微信群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扫码进群,并密切关注群通知。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各项考试必须持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核实、凭“广西健康码”入场、佩戴口罩进行考试,体测中除外。

  横州市公安局(代)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横州市公安局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1年横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笔试复习题库

  附件3: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附件4: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

  附件5: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附件6:报名材料清单

兴安县公安局

  为了有效缓解警力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对现有空缺警辅岗位补齐补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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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兴安县公安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了有效缓解警力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对现有空缺警辅岗位补齐补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因队伍结构调整需要,计划招聘2个岗位,7名男性、5名女性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岗位详见《兴安县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兴安县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四)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计算,均以2021年8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82日—8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兴安县公安局应急处突大队(烈士陵园方向环保局旁),联系电话:18777324887(李)。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兴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驾驶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本人及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体能测评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测评项目为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总分300分,每项各占100分,三项总分不低于150分,其中单项分值不低于35分。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体能测评成绩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评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和面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取面试成绩高的。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兴安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整,试用期为三个月)。

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2、月均收入20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3、统一缴纳“五险”;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它

1、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

  兴安县公安局政工室0773-6775802

兴安县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大队18777324887(李)

  兴安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兴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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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公安局

  为缓解百色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根据《百色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百政办发〔2018〕2号)相关规定,百色市公安局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2021年度警务辅助人员共计1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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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名额为187名(其中:市局机关44名,交警支队56名,市森林公安局2名,右江分局69名,田阳分局16名),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百色市公安局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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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报考市局看护辅警、交通勤务辅警一、交通勤务辅警五、右江勤务辅警二岗位的满足以下条件情况下可放宽学历为初中:服役期间担任过士官或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偏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至2003年8月3日期间出生);

  7.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9.户籍要求详见《百色市公安局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10.男性身高要求1.66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8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招聘主要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都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报考程序

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①报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右江分局岗位的现场报名地点:百色市公安局24小时自助服务区(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百色市公安局大门右侧),联系电话:0776—2868005。②报考田阳分局岗位的现场报名地点: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政工科1409室(地址:百色市田阳区布洛陀大道9号),联系电话:0776—3225969、3218210。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持退伍证(以上材料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填写好的个人《百色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报考资格;如报名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百色人才网”进行发布,通过资格审查即为报名成功。

  凡被我局正式聘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百色市公安局辅警。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标准的有关规定(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勤务岗位辅警三个项目全部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如其中任意一个项目不合格不得进入笔试环节。文职岗位辅警体能测试通过两项即可进入笔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笔试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范围详见《考试题库1000题》(附件4),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笔试考试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其中:面向退伍军人招聘职位、市局勤务辅警七、市局勤务辅警八、交通勤务辅警二、交通勤务辅警三职位不划定笔试合格成绩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百色市公安局在百色市人才网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含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面试职位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小组进行结构化面试或者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等,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是否具备与岗位匹配的基本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体检,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体检。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单位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百色市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整,试用期为两个月),安排到百色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从事辅警工作。市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待遇

  (一)市级管理的辅警待遇(市局、交警支队、右江分局、田阳分局)

  1.辅警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次聘用薪酬待遇人均收入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年度绩效奖金为每人每月500元。

  2.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度考核优秀奖励、加班补贴、伙食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亡抚恤等相关福利待遇。

  3.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4.留置场所专职看护辅警在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在享受辅警工资福利待遇基础上,增加发放上岗津补贴(工作日补助100元/人/天,周末双休息日180元/人/天,法定节假日200元/人/天)。

  (二)田阳分局管理的看护辅警待遇

  1.田阳分局管理的看护辅警薪酬待遇由田阳区财政保障,薪酬待遇人均收入1500元/月(不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年度绩效奖金按田阳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3.留置场所专职看护辅警在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在享受辅警工资福利待遇基础上,增加发放上岗津补贴(工作日补助100元/人/天,周末双休息日180元/人/天,法定节假日200元/人/天)。

  4.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

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百色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百色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政审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内容的;

  5.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百色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管理科,0776—2868005。

  百色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8日

昭平县公安局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昭平建设,根据《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20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特巡警大队6名、基层派出所10名、留置看护队员3名,交通管理大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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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8月13日至2003年7月30日期间出生)的公民。基层派出所勤务辅警职位、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排爆、散打、射击、游泳等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6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收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8月2日起,可通过互联网“昭平在线”官方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或“昭平公安”公众号 查阅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13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中路32号昭平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305室),联系电话:0774-6697667。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好相片。(2)报名时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昭平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四、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16日上午9:00开始,在昭平县体育场进行。

  (二)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请各考生持身份证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8:30前到达昭平县体育场报到和现场验证。

  (三)体测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0

  ≤14″3

  1000米跑

  ≤4′40″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5″0

  ≤15″3

  800米跑

  ≤4′35″

  ≤4′45″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其中中专或高中学历人员体能测评需三项合格的视为合格,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上机考试

  (一)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3)。

  (二)上机考试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机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安局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上机考试时间:2021年8月16日下午15:00。个人凭身份证准时参加上机考试。

  (四)考试地点:昭平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五)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

  六、面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体能测试、上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如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聘用认定。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19日上午8:30开始,在昭平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当天上午8:10到达昭平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经核验无误后进入面试顺序抽签等工作。

  (四)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未被聘用的人员进入侯录库,供以后补缺使用。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1年8月20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昭平县公安局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 “昭平在线”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县公安局可以从候录库中根据空缺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两年)。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8月下旬

  九、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开展勤务工作,不办理公安政法专项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获聘人员试用期岗位层级工资每月约2100元(有“五险一金”,且“一金”为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的,确定新的岗位层级,岗位层级工资每月最低可达到约2250元,按照《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及薪酬待遇岗位保障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可按年限由八级逐级晋升至一级,有一定的职业发展和待遇提升空间。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3.聘任单位为聘任辅警配备工作必须的统一制服及执勤装备。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落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昭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昭平县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咨询电话:0774-6697667

  昭平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774-6691922

  昭平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监督电话:0774-6697666

  附件:1.《职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考试题库》。

  (扫码下载附件)

  昭平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日

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河池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共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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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勤务岗位辅警7名(适合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

  (二)其他条件:

  1.应聘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9日至2003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

  以上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排爆等专业特长及退伍军人可优先考虑,贫困家庭劳动力,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携带职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3.二代居民身份证;4.户口本;5.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均可);6.退伍军人退伍证;7.驾驶证;8.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

  现场报名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351号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办公楼4楼政工科。

  报名咨询电话:0778-229088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45分钟,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其他环节,笔试成绩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人员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8楼会议室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临场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与职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沟通交流和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3.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检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合格的人员,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名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的要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行、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

  (四)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治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五)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由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金城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扣除“五险”后,每月实发工资为2000元左右,并根据河池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二)聘用期满一年后,每年增加工龄工资20元/月。

  (三)享受带薪年休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七、相关事项

  (一)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人员等有关事项将在金城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有序接受体温测量,持“广西健康码”,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

  1.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nr4UlhWjx_06JrIlDeEUw

  提取码:lc2c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N2DFIhvh7zz5jSZUtv_9g

  提取码:x4p7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yf6P5BWT15T_KQ-bM4IqQ

  提取码:4n9x

  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

  2021年7月30日

  庄严的警徽 端正的警帽

  常年累月坚守身边的

“警服蓝”

  不知你是否有一瞬间

  被这默默的奉献和守护

  被这朴素却温情的

  “警”色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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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吧,加入这个队伍!!

  五险齐全

  职业光荣

  圆警察梦

  来源:横县公安局、兴安县公安局、百色警事、昭平公安、金城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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