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14:22:35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77
根据上级部署,决定恢复因疫情原因推迟的2021年度下半年沧州市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及测试安排
(一)现场确认及测试一起进行。
时间:2022年1月12日、13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请考生在规定报到时间前半小时到考点,报到时间见《考生报到测试名单》(附件1)。
地点: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沧州市安全生产考试点。
路线: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西门进入(乘17、158、459、232路公交至职业学院西门下车),按指示牌步行至沧州市安全生产考试点。
(二)考生携带材料
1.沧州市辖区户口人员:携带户口本、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2.非沧州市户口人员: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沧州市辖区内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居住证、社保卡、房产证、单位证明等)。
(三)现场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微信扫码支付。
(四)按考务规定,入考场时,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主动配合,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以上材料带不齐的考生均不予现场确认及考试。健康码和行程码不是绿码、体温超过37.3℃不接受确认,请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二、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测试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现场确认和测试程序,不再电话通知。
(二)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及测试考生报名无效。
(三)考试时不得携带任何文字资料及手机进入考场,否则视为作弊,一经发现,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四)自证书发放之日起,证书由沧州市教育考试院代为保管3个月,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三、防疫要求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考前14天起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接触有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三)所有持“河北健康码”绿码考生每科目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2)。提交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按公告规定时间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入场。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五)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六)为避免人群聚集,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以上防疫要求如有变化,将及时在沧州市教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沧州教育上发布公告,请注意查看。
四、证书发放
考试结束后,一般50天左右可以登陆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查询成绩,80天左右收到证书。考虑疫情因素,本次测试的证书全部采取快递邮寄方式发放,付费方式为到付,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测试当天填写邮寄地址(为避免交叉使用,考生请自备笔)。
五、咨询电话:沧州市教育考试院0317-3170653,请工作日9:00—11:30,14:30—17:00进行咨询。
六、其他事项
根据上级要求,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沧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沧州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沧州市教育考试院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组织普通话水平报名、培训、测试工作。考生通过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报名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7日
关于沧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视频巡控人员笔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沧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视频巡控人员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2022年1月1日(星期六)上午,考点设在沧县中学。
二、《笔试准考证》打印
2021年12月30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链接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携带的证件
《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等。
四、防疫要求
1、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
2、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提前扫码,有序接受体温测量,提交要求的证件材料进入考点。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验证、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4、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通知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五、其他事项
请务必熟读《笔试准考证》信息,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路线,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点,为避免拥堵,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沧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8日
来源:沧州市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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