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7 15:19:49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77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陶朱街道实际,按照合理设置学区、合理控制班额、合理分类入学的总体思路,现对2019学年陶朱街道辖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具体分三类:
第一类
具有招生区域户籍的,其中集体户籍、挂靠(指投靠非直系亲属)户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
父母或本人在陶朱街道相应学区内拥有产权房的(以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下同)。
第三类
非陶朱街道户籍,但符合诸暨市规定入学条件取得街道内学校入学资格的。即:
1.虽非招生区域户籍,但父(母)在招生区域创办企业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六个月及以上。
2.在招生区域务工六个月及以上的诸暨籍(不含陶朱街道户籍)人员子女。
3.在招生区域务工六个月及以上的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
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审批手续。
二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学 校
班数
招生区域
西湖小学
7
西湖村、联合村、张乐村、祝桥头村,友谊社区、涌金社区部分(艮塔西路以北区域)。
陶朱小学
6
红联新村、开元村、官路村、迎宾社区、城西社区 (不含民生花园、东旺时代广场居民区)。
城西小学
3
龙山社区、涌金社区部分(艮塔西路以南部分区域)、望云社区部分(原划定在城西小学学区范围的)。
三益小学
3
城西新村,五泄江以东、环城西路以南陶朱街道区域所有学龄儿童(涌金社区所属小区可选择在城西小学就读);沪昆铁路以东、五泄江以西(含银湖桥往北延伸的鸿程路以西部分)的城西工业新城陶朱街道区域范围内的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三都小学
3
三都村、三都二村、宋家畈村、丰兴村、西苑村、唐山江山自然村、民生花园、东旺时代广场居民区、红联新村部分(指沪昆铁路以西未拆迁的学龄儿童,可选择在三都小学或陶朱小学就读)。
白门完小
1
白门上村、白门下村、汪家桥村、上下阁村、红门村。
(在千禧路两旁企业务工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根据家长意愿可选择在白门完小就读)。
唐山完小
1
唐山村、刘家山村、开义村、五蓬新村。
三招生办法
(一)预报名登记
入学对象监护人可以通过手机关注“诸暨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从6月14日9:00开始,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8:00。
预报名时入学对象监护人须仔细阅读有关招生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再行提交。对预报名中提交的信息,若发现存在信息虚假、伪造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预报名有困难的可在6月21日(周五)至22日(周六)两天随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意向学校咨询,也可由老师帮助进行网上预报名。
各类入学对象需填写和提供的具体信息要求如下:
1.第一类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2.第二类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③房产权证信息(其中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证》。
3.第三类
(1)本市户籍在陶朱街道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进本街道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相关信息。
(2)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③父母在我市取得的《居住证》信息;
进本街道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属父母一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历相关信息。
(二)组织录取
对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以下程序组织录取:
1.第一类入学对象按划定学区招收入学。
2.第二类入学对象在第一类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招收。若该类对象数超出学校剩余学额的,则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时间先后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无法入学的对象,由陶朱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或回原籍学校就读。
3.第三类入学对象在第二类招收完毕后,还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招收。
①符合条件的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按对应学区学校和经商务工年限长短、家庭监护困难程度等因素有序招录。
②对应学区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招录但服从调配的对象则调剂到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其中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诸政办发〔2017〕28号(有关入学条件调整按诸政办发〔2019〕15号)文件执行,原则上统筹调配到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
③对应学区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招录且不服从调配的对象则回原户籍所在学校就读。
在招收第三类入学对象时,原则上按第三类中1—3排定的顺序招收。
(三)公布录取结果
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分批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进程和录取结果,7月1日公布第一类录取结果,7月3日公布第二类录取结果,7月10日公布第三类录取结果,第一、二类于7月5日,第三类于7月11日凭户口簿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有关政策说明
(一)集体户籍、挂靠户籍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余的学校。
(二)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在拆迁期间,向学校提供拆迁的相关依据可按原户籍所在地或安置地就近入学;在拆迁定居后,按规定所在学区入学。
(三)“人才、绿卡”持有者、现役军人、当年军转干部等政策性对象,携带入学对象家庭户口簿、“人才、绿卡”证或军官证等资料于6月21日(周五)、22日(周六)到意向学校进行现场预报名。
(四)户籍、房产权证、进城务工经商、社会保险缴纳等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6月30日。
(五)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
1.商铺、写字楼、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和酒店式公寓、小产权房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2.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段就读。
3.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或其产权房被抵押,但能提供房屋产权有效证明(需加盖房管部门证明印章)的,可作为入学依据。
4.属于无房户,租住政府廉租房、直管公房的,在对应学区持有房产权证的入学对象招录后再予以招录,若学额已满则统筹调配到陶朱街道辖区内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入学,该类对象监护人可携带资料(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廉租房或直管公房协议等相关资料)于6月21日、22日到对应小学现场预报名。
(六)未拥有房屋产权证但有购房协议,及购房全额发票的(2020年起,以取得房产权证为准)、(外)祖父(母)拥有房产,入学对象的父(母)为独生子女,且在我市三个街道内均无房产的,可参照第三类第一批予以入学。上述对象监护人可携带材料于6月21日、22日到对应申请入学的小学现场预报名。凭(外)祖父(母)拥有房产入学的,所需材料除第二类新生需准备的资料外,还需准备有效的父(母)独生子女证明和父母双方在我市三个街道内无房证明。
(七)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适龄中度智障儿童(少年)到诸暨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听障儿童(少年)到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视障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送教上门。
五其他事项
(一)成立2019学年陶朱街道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陶朱街道中心学校(詹家山北路51号西湖小学综合楼二楼教学处)。各校要建立相应的招生组织,严格各项纪律,服从整体统筹调配,加强审核把关和上门核查,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校内外宣传,学校应在报名前在校门口醒目处和所辖学区村(社区)内张贴招生简章。
(二)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严格按政策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如遇本《意见》有交叉或未涵盖的事例,有同类参照的,原则上参照执行;无同类参照的,则由学校班子集体议决。
(三)本《意见》仅适用于2019学年,并由陶朱街道、市教体局负责解释及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予以适应性修正。
说明:招生咨询服务电话,统一于6月14日上午9:00开通,招生期间接听咨询时段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 供稿:周 青
审核:陈九平
责任编辑:赵 娟
转载请注明出处
<End>
▼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为互联网整合,文中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精品文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