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00:17:43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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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从区教育局获悉,《2019年市局直属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已印发。@龙湾家长和学子,相关信息小编已经为您整理好,记得收藏哦!
龙湾片区(含浙南产业集聚区)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9〕4号)精神,2019年龙湾片区(含龙湾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区)高中招生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填报志愿,根据各高中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按平行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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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和志愿填报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共设一个批次10个平行志愿,考生必须登录“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zk.wzer.net)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最多可填报10个。
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代码如下:
龙湾中学(含定向生)代码101、永强中学创新实验班代码102、永强中学代码103、温州中学代码104、温州第二高级中学代码105、瓯海中学代码106、洞头中学代码107、越秀学校(民办)代码408、沙城高中(民办)代码410、滨海高中(民办)代码411。
二、报读职业类学校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的第一天和第二天(截至17:30)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报名,第三天由学校(职高)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一经录入,即完成录取手续,不再参与所填普通高中志愿的录取,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再录取。
三、报考学前教育大专班和“中本一体化”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当日开始填报志愿,第二天8:00和12:00由市教育局分别对报考“中本一体化”和学前大专班的考生开始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
四、民办普通高中龙湾片区内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各民办普通高中可于考生志愿填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设定录取分数要求。跨县域(龙湾片区外)招生人数要控制在总招生计划数的40%之内,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的第一天和第二天(截至17:30)考生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报名,第三天由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民办普通高中龙湾片区内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不足时,由招生学校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自主择优补招,额满为止。
五、龙湾中学定向生、龙湾中学特长生、永强中学特长生志愿必须优先考虑填报所对应的报考学校。永强中学创新实验班不招收特长生。
六、普通高中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龙湾中学录取办法
计划招生560名,已完成保送生招生144名,面向市直(鹿城)、瓯海、洞头招生56名,本次面向区内实际招生360名(其中统招生166名和定向生175名、特长生19名)。
1.特长生:市教育局对达到龙湾中学特长生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予以提前录取,若特长生录取不足19名,不再补录特长生。具体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19〕44号)文件执行。
2.首次统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166名,若最后1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同分录取规则的通知》(温教基函〔2017〕31号)文件排序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1)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 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
3.定向生:在统招生分数线降15分内,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9年市局直属(龙湾片区)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定向分配生招生方案的通知》(温教直〔2019〕60号),按龙湾片区各初中名额分配录取175名,录取定向生时,若最后1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文件排序录取办法进行录取,若定向生录取不足175名,不再补录定向生,空余名额龙湾片区内统筹。
4.二次统招生:在首次统招生和定向生招生完成后,招生名额未满341名时,将剩余的指标再次进行全区统招,在统招生分数线降15分内且具备龙湾中学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若最后1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文件排序录取办法进行录取;若二次统招无法完成招生计划时,则录取分数线再降5分,采用上述相同办法录取,若仍无法完成剩余招生计划时,则不再降分录取。
(二)永强中学创新实验班录取办法
计划招生160名,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160名,若最后1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
(三)永强中学录取办法
计划招生720名(其中创新班160人,特长生17名)。
1.特长生:市教育局对达到永强中学特长生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予以提前录取,若特长生录取不足17名,不再补录特长生。具体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19〕44号)执行。
2.统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543名,若最后1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
(四)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洞头中学录取办法。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温州中学等五所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市区统筹招生的通知》(温教直〔2019〕56号),按平行志愿分别录取温州中学27名、温州第二高级中学20名、瓯海中学14名、洞头中学8名,若最后1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录取。
(五)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面向龙湾片区外自主招生录取: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的第一天和第二天(截至17:30),考生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报名,第三天在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录取临时关闭招录系统前,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凭考生录取码直接录取。
2.龙湾片区内平行志愿招生录取:按考生成绩和志愿录取,额满为止,若最后1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录取。
3.在上述招生时未完成招生任务的,由招生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自主择优补招,额满为止。
七、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4日12:00—6月26日14:00,逾期的将默认为考生自动放弃志愿填报。
6月26日14:00-16:00,考生到初中报名学校确认志愿填报情况。志愿填报时间如有变化,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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