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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13 03:48:52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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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完成高中二年课程学习后,可在第三学年选修职业技术类课程。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普通高中主动与高职高专学校对接,探索“2+1”人才培养模式。
《意见》明确,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课程规划和开发,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及课时,构建重质量、成系列、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基于核心素养开展教学,培养学生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启动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引领普通高中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完善选课走班教学制度,推进课堂深度学习变革。强化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类课程实施,建设并认定一批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学生搭建社会实践成长平台。
济南还将积极搭建高中阶段学校与高校、科研院所、高端科技创新企业合作平台,实施联合育人计划。支持高中阶段学校与本科高校、高职院校联合开发课程、共建共享教育资源。支持普通高中主动与高职高专学校对接,探索“2+1”人才培养模式,普通高中学生完成高中二年课程学习后,可在第三学年选修职业技术类课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机制,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实行职普融合,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开展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资源互通。
在教室的管理方面。济南将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学校用人自主权,在普通高中开展“教师自主招聘、岗位自主聘任、绩效自主分配”试点,学校在核定的编制、用编进人计划、岗位、绩效工资总量内,可自主实施人员公开招聘、中级及以下岗位评聘和绩效工资分配等。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制度化,推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刘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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