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4
08-04
08-04
08-04
08-04
更新时间:2022-05-20 01:32:59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135
08-04
08-04
08-04
08-04
08-04
为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努力保障广大师生度过一个轻松、安全而有意义的暑假,经研究,现就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暑期放假时间做出如下调整安排:
暑期放假时间
小学暑假时间为7月5日至8月31日;
初中、普通高中暑假时间为7月14日至8月31日(初中二年级延迟到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考试结束后放假);
8月31日为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报到时间,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暑假时间可参照执行。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严格保证中小学暑期放假时间,统一安排放假、开学时间,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准提前或延后放假,确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放假时间的,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学生家长说明原因。
工作要求
(一)精心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衔接。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针对假期时间调整,认真修订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放假前各项工作。要着重抓好毕业年级的学习指导,督促教师贯彻落实教学常规的同时,还要重视学生的巩固提高,提高学生复习效率,提升教育质量。暑假期间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学生能顺利上学、老师能安心教课。各学校要利用假期对桌凳、门窗、校舍等教育教学设施做好修缮工作,组织人员集中清理校园环境卫生,美化校园文化,以清洁、舒适的环境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学生。开学前要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培训,按照教学计划提前备好开学后第一周各学科课程。
(二)加强暑期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向师生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不动摇,明确要求,夯实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巩固我市教育系统防控成果,维护师生健康。
(三)加强学校安全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针对暑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尤其是防溺水、防欺凌、防交通事故、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切实增强假期间家长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意识。要严格学校安全管理,保证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不布置暑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布置的暑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确保学生有充足时间能自主安排假期活动。要加强学科之间教师的沟通与协调,对作业的类型、数量、质量和效果进行研究和评价,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严禁暑假期间办班补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等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学校要制订假期值班表,实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各校暑假值班安排表(值班电话必须有固定电话)请于放假前分别报教育主管部门办公室、安全科、教育科等相关科室。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市教育局将不定期检查学校值班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6月12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附:通知原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0〕21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1号)精神,确保完成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学校中专部)招生任务,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要求,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各地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各地要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二、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积极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和招生宣传工作。要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相关网站向社会明确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学校资质、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为考生和学校提供公平选择机会和有序招生环境。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本地、本校实际,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做好线上线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建立完善招生机制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大班额”现象突出、办学质量差、教育质量不高的学校,削减招生规模;对在招生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核定招生计划。省教育厅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原则和落实“职教 20 条”厅地备忘录中明确的比例,参照各地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数、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情况、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普通高中2020年起始年级最大招生容量、本地户籍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人数等情况,下达2020年各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任务(详见附件1)。各地要在下达的招生任务限额内,科学核定本地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并严格执行,确保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职普比例较低的地方,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教育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政策,下大力气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细化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办法和比例。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2020年起,省教育厅不再举办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2020年之前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试点班学生的转学、资助、学费等政策按照原有文件规定执行。
(二)跟进进展及时调度。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完善督查调研、招生激励、情况通报等制度,对连续2年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下降的省辖市和省管县(市)进行重点督查。各地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列入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切实推动完成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工作要求。2020年,省教育厅将继续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通报制度,请各地于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进展情况汇总表报至省教育厅,邮箱69691878@163.com。根据教育部的要求,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至11月20日。
附件1
2020年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省直管县(市)高中阶段教育
招生任务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为互联网整合,文中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精品文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