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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7-10 10:56:48作者:潘星教育网阅读量: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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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不需老师监考,如果一人作弊,全班的成绩都要作废……这样的反作弊考试办法,如今正在东莞一本土民办院校——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一个班级施行。(《广州日报》5与24日报道)
一人作弊,全班成绩作废,这样的规定,出发点很好:一来,可以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二来,增大了学生考试作弊的违规成本,能够对作弊行为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减轻老师的监考压力。不过,客观来讲,这一规定在具体操作的过程当中,不仅会陷入于法无依据的尴尬,更存在“责任泛化”的嫌疑。
从法律角度来看,当有人作弊违规时,惩罚全班同学,必然会侵犯无辜学生的正当权益。考试作弊者理应受罚,但其他同学没有违规,凭什么受罚?法律依据何在?即便是考试承诺书中白字黑字写明了相关规定,学生也签字同意了,但这样的规定,在与法律产生冲突时,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来讲,没有法律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一人作弊,全班成绩作废,也是将责任泛化的做法。对学生而言,个体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人做事一人当,无辜学生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老师而言,通过这样的方式打击作弊行为,无异于“以罚代教”的懒政教育,从本质上讲,是老师把自己教育、监管的责任转嫁到学生身上。
综观媒体报道,类似于“一人犯错,全体受罚”的规定在校园当中并不罕见,覆盖了学生迟到、考试作弊、不完成作业、上课吃零食等方方面面违反校规的行为。在舆论场上,这些规定也被称为“连坐式教育”。“连坐”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本身就带有落后、糟粕的属性,学校却将其视为管理法宝,屡试不爽,实际上是在开倒车,与现代化的教育理念背道而驰。
“连坐式教育”在校园当中沉渣泛起,也折射出一些学校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黔驴技穷,不愿下功夫制定更为合理的规章制度,拍脑袋做决定,照搬一些落后甚至是违法的规定来解决问题。虽然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但是惩罚应该把握好一个度,而这个度,正是应该多下功夫的地方,也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所在,切勿将个体的责任泛化,否则只会伤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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