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类型:自学考试
推荐星级:
学制年限:3年
高校类型:本科院校
所在地区:黑龙江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区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哈尔滨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于1999年。主要负责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工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进修员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
历来十分重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学校为此专门成立了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主管普通教育、研究生教育、医疗和人事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各临床医学院院长、各学科组长、人事处、医务处、研究生处、成人教育学院负责人组成;成立了包括医学教育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学、药学、人文社会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八个学科组,并下设16个临床学科的专家组。学校有1人入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有6人入选黑龙江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我校是中国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学会东北三省分会理事单位。1999年哈医大第一临床学院被黑龙江省人事厅定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01年哈医大第二临床学院被黑龙江省卫生厅定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哈尔滨医科大学成教院为省内各医疗单位先后培训了进修员4500余人。2003年非典之后受黑龙江省卫生厅委托,我校继续教育学院顺利承办了三期黑龙江省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救治人员培训班,并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先后共有来自全省133所县市级医院的277人接受了正规、系统的培训,并获得了黑龙江省卫生厅颁发的“黑龙江省公共卫生体系人员培训岗位合格证书”和10学分省级继续教育学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1.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2.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3.护理(学)专业限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人员报考;
4.公安管理专业限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5.“专本衔接”专业只接受试点学校已注册的考生报考,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 10号);
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 10号);
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号)。
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3月份、9月份左右,理论课报名时间为3月份、9月份左右;
老生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份、9月份左右,理论课报名时间为3月份、9月份左右。
报名时间为3月份、9月份左右。
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1月份左右,省市审核时间为年1月份左右,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1月份、7月份左右,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3月份、9月份后;
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3月份、9月份左右,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3月份左右,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3月份、9月份左右。
时间为2月份、8月份左右,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月份、8月份左右。
时间为3月份、9月份左右。
上半年考试时间为4月;
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
哈尔滨医科大学自考报名
1、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均属国民教育系列,电子注册,学信网(www.chsi.com.cn)可查,国家承认学历。可以用于考研、考公务员、提职加薪、就业落户、职称评定、出国留学等,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学历待遇;
2、毕业生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3、报名信息将用于报名审核,作为学校建档使用,请务必填写准确、真实填写,我办对考生信息严格保密;
4、带*的项为必填项,填报的学校和专业可在现场确认注册时修改;
5、我办收到报名提交后,将在24小时内对您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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